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

这种冤枉事要如何应对? (2)

故事还没有完。。。

昨天有同事向当时人爆料,
说不见的钱没有人要认。
既然有人辞职,
就推给辞了职了算数。

那前同事非议其他人的做法,
问他们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总部投诉呢?
其他人决定卖掉一些礼卷填补,
可是要求当事人要填补剩下的。
(这是什么道理?)
今天,
他们已经直接把那笔不见的钱扣掉,
只出剩下的佣金。
人事部和那个最早通知当事人需要负责这笔不见的钱的前同事,
两个人下个星期一就会辞职了。
这让我产生很多联想。。。

“你不用担心啦,你不用还钱。我们已经直接扣除了。”
佣金本来就是当事人应得的,
这是什么话?

我总觉得有人在欺负社会新鲜人。

我想跟那间公司的经理说,
如果你们继续这样把收到的钱都混在一起bank in,
我想同样的事情迟早还是会发生的。
如果是这样,大家都应该共同负担该笔不见的钱,
而不是推给当事人一人。

还有,
如果当中只是几个人做手脚,
其他人更本没理由要一起赔钱,也没有必要去卖掉礼卷。

最重要的是改善制度,
啊不然果然是间“血”公司。

还有那个当事人,
火烧眉毛了还乖乖听人家的甜言蜜语咩?
不要听人家说的,
事情搞大连剩下的佣金拿不回来。
人家跟你说5月尾才算到去年12月的帐,
你忍气吞得这小数目,
万一等下人家这个月跟你说几时几时还有更大单的等着你怎么办?

2 条评论:

梦熊 - 张峰与 (Wallace Teo) 说...

一定是华人公司咯

隐形的猫 说...

Wallace,

我去看了网页,最高领导层看起来是同样家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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